近日,通海县档案局根据《通海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通财【2016】76号)文件规定,对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出损毁待报废资产88858.08元。这些资产经过多年的使用和维修,现已不能正常使用,给单位运转带来不便。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对该批资产向政府部门进行了申请报废处置。

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根据《通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6】3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财(2017)712号批复,通海县财政局同意我单位核销资产账面价值88858.08元。收到批复后,通海县档案局按照《通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6】3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了资产报废处置。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通海县档案局摸清了家底,管好用活了资产,为以后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