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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17〕63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办、局:
《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关于“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部署安排,结合通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于法有据。坚持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内和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指导下,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二)安全可靠。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强化技术保障,保障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安全可信、稳定可靠。
(三)便捷高效。从用户需求出发,通过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简便可行易操作,既方便企业登记管理,也方便企业使用。
(四)互联互通。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玉溪市市场主体大数据服务平台、玉溪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玉溪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等进行衔接联通,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
(五)分步实施。根据企业类型、登记类型的不同,由简及繁、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分布构建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
三、改革内容
(一)实现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在注重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便捷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下,综合应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eID)、银行密钥、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等多种技术和手段,实现自然人、法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章)。
(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另有规定外,对企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制,只需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无须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三)完善电子档案的产生、应用与管理。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法和管理措施,实现企业登记数据防伪、防篡改、防抵赖,保证其真实性、安全性。企业登记档案以电子数据进行归档,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范电子档案的产生、管理和应用标准,确保电子档案在技术、数据、管理、应用等方面的一致性和互通性。
四、工作内容
先期开展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后期根据省、市工商局的要求,适时在全县全面推开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和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项目设备政府采购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15日
(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运行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工商银行、县农村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15日
(三)企业登记电子档案管理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档案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15日
(四)企业登记窗口工作服务保障
牵头部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2017年10月31日
(五)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15日
(六)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宣传
牵头部门:县文广体局
配合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9月起
(七)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成果共享应用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八)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推广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九)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依法管理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等依法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和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部门按照改革方案所明确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有序推进改革。
(二)加强业务培训。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相关业务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熟练办理新业务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信息化保障,切实做好窗口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县文广体局要加大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关心支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对落实不力、未按时限完成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
附件: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我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有关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通海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发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兴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杨荣志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罗本勇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高应春 县档案局局长
张世硕 县委编办副主任
赵 勃 县法院副院长
赵玉萍 县检察院副院长
杨 俊 县工信局副局长
师震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向 磊 县财政局副局长
童汝刚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永云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从刚 县住建局副局长
师志辉 县卫计局副局长
周云春 县安监局副局长
蒋立云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吴焕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互联网环境下网络身份识别、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法律效力和技术实现。各单位要坚持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和“优化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审批工作”、“多证合一”、“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等商事登记改革一并考虑,协同推进,进一步提高我县商事登记改革总体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吴焕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我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中的问题。
(二)根据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业务需求,认真研究和制定登记系统信息化技术方案及规范标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网络身份认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提交、电子签名、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软证书)登记、电子档案管理等系统。
(三)参与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需求,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全程电子化登记数据传输交换及时、准确;各相关部门要认可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档案法律效力,主动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成果(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