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通海县审计局委托云南玉溪民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至20161对通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装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通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经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玉溪办事处文件《玉溪办事处关于通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装修改造的批复》(玉农信办〔2014156号),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73.35万元内。

该建设项目送审工程结算144.82万元,审定工程结算140.39万元,审计核减工程款4.43万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是:报审结算中部份工程量有误、部份单价偏高、原签证部份本应减少工程错记为增加工程。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管理基本规范,结算基本真实。实行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4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通海县审计局按规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43万元,要求建设单位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非常重视,认真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43万元已核减。